可有一天,他要去北京。
他说,他的父亲,那个在镇上当着小领导的父亲和他秘书好上了。
他的秘书和他最大的姐姐一样大,这让他感到困惑与难过。
他是读过书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啊,怎么能允许这种事情的存在,他悲愤的烧掉了那个堂而皇之搬进家里妄图侵占他母亲地位女人的衣物。
带着一腔孤勇,北上。
到了北京。
北京,北京!!!
他是镇子上的高中生,是那个镇子里居住的人中鼎鼎有名的高学历人群。
一向自觉和普通人不同的他初来北京便被城市教了做人。
城市太大,人口太多,他的高中学历无限贬值,甚至因为没念完书,他连毕业证没有。
在经历了一番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后,他找到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给独身老人做保姆,保姆一般不要男的。
主人家看中他,大约是因为老人行动不便,力气更大的男保姆不方便?
在小镇上出身千差万别的他和她,来到了北京竟然有了相同的起点。
她是半个月后来接他的。
带着满心壮志雄情,势必要干出一番事业的他,在初到北京便遭受了第一个关卡去当了男保姆。
怀着某些隐晦心思,不想被她看不起,势必要挣些钱再去见她的他,半个月后打通了她就值酒店的电话,屈服在了第二个关卡前面。
一个行动不便,连上厕所都无法自己控制的独居老人击溃了他心理最后一点防线。
她来的比他想象中的快。
他结清了半个月挣到的微薄劳动所得,跟着她的脚步一头扎进了北京。
这个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的城市。
两个人相互取暖总比一个人孤勇奋战来的稍好一点。
他慢慢安定下来。
但他大概前半生的运气都用在完成了曾经那个理想身上。
后面的不幸总是一波接着一波。
他患上了肺结核。
时间未知,原因未知,但无非是从学校里带出来的可能性最大,他大概想起,学校里有那么个熟悉的同学,感冒的很厉害,咳嗽的很厉害。
肺结核,在那个年代,已经不算是绝症。
但如同破旧风箱拉出来的咳嗽声,和咯出来的一碗一碗的血总是真的,让人既害怕又绝望。
他的人生似乎是张信用卡,他果早的透支了幸福的额度,剩下的日子,每天都在还债。
令他欣慰的是她还陪在她的身边。
她是个好女孩,大概他也曾这样想过。
等他病好,他一定会好好对她,大概他也曾这样许愿过。
不知是为了同乡情还是别的情她经常来看他,给他做饭,熬药。
两个正当年纪的年轻男女,两对独在异乡漂泊的怯懦灵魂,产生感情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们相爱了,在城市车水马龙的公交车上,在冬后落雪的公园长椅里。
窈窕美丽的少女和清俊衷情的少年奋不顾身的相爱了。
那时,爱情的味道大约是甜的。
三、永不后悔
许是爱情的力量让他逐渐康复,击退了病魔的侵扰。
他的脸色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他和她都换了一个工作。
生活也似乎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
在怀上第四个孩子的春天,他们决定结婚了。
期间有过一些故事。
比如,她曾经在他生病期间怀过几个孩子,但害怕生下来不健康,便又流掉了。
比如,他们回过乡,他的家里已经安稳,那个年轻貌美的女人终究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取代他母亲的位置,黯然退场。
家里想让他回学校继续念书,也不同意他和她的爱情,他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拒绝了。
并在一个清晨又带着她近似私奔的来到了让他们‘身份,地位’都变得平等的城市。
她穿着他‘初见’她的那条紫丁香裙子,小腹微微隆起,喝着大城市里很流行的饮料——可乐,脸上露出幸福的表情。
他拿出相机,记录下这一刻。
他攒了几个月工资,买了一个相机,用来拍下她每个让他心动的瞬间。
胶卷集了厚厚一抽屉,他却觉得每张都好看,每张都舍不得扔掉。
大约是那时,这个来到北京被消磨了棱角的男人重新可见当年其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