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情挑母后逆天邪传 逆天邪推玉白雪龟大湿草楚灵
他和她的故事带有一点罗曼蒂克的味道。
这是多年后,她从女儿嘴里听说过的一个词。
从此她深深记在了心里。
一、一见钟情
按照他们的说法,他和她出生在同一个小镇上,虽不同村,但因为她的姨妈嫁到他隔壁,偶会相遇。
但他没放在心上。
年少时的他实在称的上是意气风发。
成绩优异,相貌俊秀,父亲刚刚升职做了镇上的小领导。
他说他曾经许愿成为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那时值他十七八岁那几年大约实现了一半。
那般光彩照人的经历是让他眼睛里看不到她的。
她比他小四岁,母亲精神有问题,父亲大约是村里人常说的二流子,还有一个弟弟,她小学没念两年就辍学回了家,对于人生的期望不过是早早长大出门打工,好改善家里条件。
照常理来说,他和她是不会有相交的。
但就像每段庸俗的爱情故事里所描述的那样,两人必会有一个庸俗的相遇。
他放学回家,她背着豆腐去找姨母,两人在路口相遇。
有调查说人的一生会遇到2900万人,但相爱的概率只有0.000049,他们差一点就成了那个分母。
但命运的奇妙之处就在那差一点点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具体的事情我已不清楚,只知道她大概说,有一个村里婶子路过开玩笑,说给他介绍了个小媳妇。
就是她。
问他敢不敢答应。
他那时正年轻,大约是敢将天捅个窟窿的年纪,有什么不敢答应的,他将包往她手上一放,叫他小媳妇。
两条平行线终于相交成为一个点。
后面的故事却没那么罗曼蒂克了,她那时不过十四岁,生的瘦小,又因为每天埋头苦干脏脏乱乱,无谓她的想法。
但大概他短暂的证明了自己的勇气后就将那个麻雀一样的女孩忘在了脑后。
直到第二年春天,她出门打工,两人都没再有交际。
她打工的地方是北京,和西南偏远小镇远隔千里的地方,十四岁的女孩跟着村子里的姐姐出门打工,吃过苦受过累。
但凭借着千千万万和她一样来到大城市寻找生活的农村人一样的吃苦耐劳,勤劳肯干,从保姆清洁工到饭店服务员前台收银。
她已经实现了凭她能力能实现的最大人生转变。
十六七岁的女孩,花骨朵一样的年纪。她穿了一身城市里流行的花裙子回了家乡。
她的头发高高束起,她的额头明亮如玉,啊姑娘,你是如此的迷人让人不能自已。
和她说的不同,他记得的两人初见是在那次的她小姨家。
她穿着一身裙摆上染着大片大片的紫丁香的裙子,遥遥一眼看来晕在了他的心底。
他作为那个年代校园男神一样的存在,不是没有背着老师谈过几段心照不宣的感情的,可大概学校里的女孩子素面朝天,又含蓄害羞,哪里及得她这种带着大城市气息的女孩来的吸引人。
他说,他对她一见钟情了。
可明明,他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啊。
二、爱情的味道
有时,我会问她,爱情是什么。
年轻时的她总是目光明亮,带着些羞涩的讲起她和他初遇的故事,命运的路口,家人的阻拦,他们敢于和世界为敌的勇气。
她说,他们是在小姨家见了一面后慢慢联系上的。
没过多久她就回了北京,而他偶尔会给她打上一个电话,两人谈些什么她早就忘了,但当年那种甜蜜幸福的心情常常能让她一天脸上都带着笑容。
她是见过大城市的男孩子的,他们远比镇上的男孩时髦,帅气。
甚至连说话也带着特有的韵味儿,让她羡慕又向往。
但他们都不是他,那个让她大概也一见钟情的男孩子。
最初,他们是没有正式的名分的,大概是两个维持着通话的异地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