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姑娘消失了,没有原因,没有借口,没有来由。
老王疯了一样在隔壁大学寻找,但是一直寻觅无法。
从那以后,校园里少了一个素颜朝天,清汤挂面,总是在图书馆看哲学大部头的奇怪小姑娘。
多了一个人高马大,长相却奇丑无比,逢人就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叫‘莎莎’的姑娘”的疯子。
再后来,就连疯子也没了踪影。
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我瞄了一样老王快要见底的酒瓶子,让他赶紧回去睡觉。
老橘没表态,只是喃喃地自言自语:“真实真的有那么重要么,只要有人愿意相信,不就……”
我别搭理他,说道:“事先声明,我要讲的,不是言情故事,也不是悬疑小说。虽然可能会有点长,甚至会有一点点奇幻,但我能保证,它足够真实圆满。”
“我也不想知道了,爱情不就是这样吗?没有招呼地来,没有招呼地走,而我,只是个酒肉之徒。”
我将残酒一饮而尽,没有告诉他傻傻姑娘其实早就决定好了,我在打扫卫生的时候看到了客厅餐桌上英国华威大学的通知书,晚上起床开店的时候发现没有了。
傻傻姑娘并不傻,她还是那个博闻强识的知性姑娘,只是老王着相了。
老王喝了酒之后,恢复了浮沉浪子,四处留情,没有再谈恋爱,但我依旧没有搬回主卧,他经常带不一样的姑娘回来,环肥燕瘦个不一样。
再后来,听说酒吧对面水果店的老板娘,长得白白净净,却找了个长得像干枯发霉的橘子皮一样,皱巴巴的男人。
我想,他们应该很幸福吧。
这才是,众望所归的完美结局。
皆大欢喜。
可生活,往往比小说要狗血得多。
老王是个浪子,他和莎莎姑娘可能会有爱情,但是没有结局,对于莎莎姑娘来说,看《黑格尔》疲倦了,搞搞浪漫故事也是一种休息。
也许,爱情和啤酒,都可以去往最后的结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