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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时健当年得罪了谁 褚时健女儿遗书内容曝光

来源:作者:时间:2017-07-12 22:07:41点击:

  褚时健后来这样讲述他当时的心态:“1995年7月份,罗以军、乔发科、盛大勇、刘瑞麟和我私分30多万美元那次,当时新的总裁要来接任我,但没有明确谁为接替。我想,新的总裁来接任我之后,我就得把签字权交出去了,我也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的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还对罗以军说,够了,这辈子都吃不完了。”

  然而,檔纪不许,国法不容。他本可荣耀的一生,却因晚节不保而涂上了抹不掉的污迹。

  褚时健严重经济违法违纪案件令人深思的另一个问题是,他贪污、侵吞如此巨大的公款,几乎全部来自违反财经纪律私设的“小金库”。客观上来说,是“小金库”害了他。

  90年代初,为解决卷烟生产辅料不足问题,上级部门批准玉溪卷烟厂在完成国家调拨计划任务外,再生产一部分卷烟,用来与其他地方串换生产急需的卷烟辅料和钢材、水泥、化肥等生产资料。

  当时,国家规定的卷烟出厂价较低,像“红塔山”香港,经销者按出厂价批到后,每条就可赚50元左右的丰厚利润。由于卷烟完全是卖方市场,求购者源源不断,玉溪卷烟厂门庭若市。

  在这样的情况下,玉溪卷烟厂生产的一部分计划外卷烟没有用来串换生产资料,而是违反规定流向了沿海地区的县级烟草公司,这些烟被称作“浮价烟”。从玉溪卷烟厂批到浮价烟的,除了按调拨价付款外,还需往烟厂指定的厂外其他帐号上另打一部分浮价款,烟厂不给发泡。这样,浮价款越积越大,便形成了拥有10多亿元的庞大的“小金库”,这就为褚时健主谋贪污私分巨款提供了前提条件。

  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褚时健一案再次给人们以警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防患于未然,做到既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又保护我们的干部不受侵蚀。

  褚时健担任玉溪卷烟厂厂长17年,在厂里形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威,身边人称他“老爷子”,其他人叫他“老板”。重要的事,尤其是批烟,全凭他的条子或电话。尽管厂里也有职代会、纪检委,有一个个规章制度,但褚时健集厂长、书.记大权于一身,对其监督几乎流于形式。

  总会计师罗以军交待,褚时健在提出私分300多万美元时,他开始也认为不妥,但褚时健的权力、威信在厂里达到了顶峰,他的话就是“圣旨”,他交待的事情必须,所以明知不对也不敢阻挡。

  玉溪卷烟厂的帐目年年有审计,而这个厂从1991年起就在厂外设立浮价烟的帐外帐,金额高达11亿多元人民币、2500多万美元。

  由于种种原因,审计部门长期以来没有察觉。

  在采访话时健一案过程时,不少同志谈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旧体制转换的今天,我们的许多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国有企业领导人是否经得住金钱的考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自己的道德品质和自律意识。因此,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十分迫切。

  褚时健严重经济违法违纪案件还向我们提出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烟草企业近年来屡屡发生主要负责人以权谋私、触犯檔纪国法案件。像褚时健这样,既是烟草专卖局局长,又是烟草公司经理、卷烟厂厂长,产烟、销烟、管烟的权力集于一身,能够保证烟草专卖吗?

  ——对经营不佳的企业,解剖原因、分析症结的人往往很多;效益突击的企业却少有人问津,结果反倒容易埋下“重磅炸弹”。在加强对亏损企业监督管理的同时,如何加强对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监督管理?

  ——某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的便利,为其亲属和子女谋取私利,甚至侵吞公款、索贿受贿。如何管好领导干部,堵住其亲属和子女“借”权谋私的漏洞?悲剧不应重演。悲剧也不能再重演。

  褚时健一案再次向人们重重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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