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至5月上旬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5月上旬至9月下旬开展评议:日常工作作风评议10分、社会满意度评议10分、监督检查评议30分、“互联网+大数据”评议50分。
日常工作作风评议由区直机关工委负责,重点评议作风建设工作部署是否落实、监督是否有效、作风是否改进。
社会满意度评议:被评单位提供自己的服务对象名单,送区治庸办审核后交由区统计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电话抽访。
监督检查评议:由区人大、区政协分别组织作风建设督查组,对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满意度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