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周童木”:尚湖熙园小区交房两年了,至今没能成立业委会,房管局能否具体指导、全程监督?
市房管局: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zf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二)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如业主对物业企业不满意,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对物业企业行使解聘权。
根据这名网友反映的情况,市房管局将加强对该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同时,督促物业企业在街道社区领导下,按照“红色物业”要求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