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是昆明人,今年三十岁。去年国庆节后,她嫁到嵩明一个村子。婚后她很不适应,据她所说,婆家的米饭煮得太硬,导致她身体难受,还住院做手术了。她一出院就立马到法院起诉离婚。此时距夫妻俩结婚不过51天。(重庆时报7月26日)
是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自由,当然也就包括离婚自由。但是像杨女士这样“一饭不合”就离婚的还真是不多见。不得不说,某些年轻人将“爱情至上,个性解放”的口号挂在嘴上,聚散匆匆,分合自由,将“自由”二字进行了错误的解读,成为自己对婚姻不负责任的借口。
最近十年,我国的离婚率屡创新高。“从一而终”的传统观念固然要不得,但某些年轻人反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游戏人生,不尊重婚姻。“激情结婚”与“激情离婚”共存,“闪婚”与“闪离”同在,一纸婚书在思想上,制度上不能制约年轻人的行为。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婚姻毕竟不同于恋爱,意味着两个家庭的结合,意味着一份必须承担的责任。笔者认为,遇到问题就应该寻求方法,解决问题,而不是像杨女士一样“一离了之”;周围的家人、邻居、朋友也该进心存善念,对当事人进行合情合理的劝解。毕竟,在中国,婚姻有比一纸婚书更神圣的内涵和更严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