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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 借丧敛财此乃为孝之道?

来源:作者:时间:2017-06-30 14:07:41点击:

   贵州黔南州委副秘书长、州督查督办局局长马应忠,收受巨额他人现金,借其母亲丧事之机敛财,对抗组织审查,被双开。吉林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副厅级)褚来福在其母去世时,一方面让手下打电话通知各局各单位,不许前往;一方面在灵堂,用“筐”装钱,专设记账人员。贪官借丧敛财的情况屡屡发生,借丧敛财,此乃为孝之道?(据2017年6月29日新浪消息)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炎黄子孙品德形成的基础。中华儿女历来崇尚孝道,卧冰求鲤、黄香温席、戏彩娱亲等故事流传至今,他们的品德令世人推崇。我们也将是否尽孝,作为判断个人品德高低的依据,试问如果官员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他又怎会爱他人、爱一方百姓?

  汉武帝即位后的第一年,就实施了举孝廉的制度,诏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文章优异且有议政能力的人,正式开启了中国古代以孝评判官员德行的先河,其中居丧制度成为守孝的重要内容。《礼记·丧服》记载,子为父母、妻为夫、臣为君的守孝三年的规定,从汉武帝开始又将这一制度规范化。可见,中国古代整个社会都比较重视官员居丧守孝。

  而今,部分官员借父母之丧事进行敛财,在丧亲之痛下,却饱含一颗爱财之心,让人心痛、心惊、心凉。试问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是何等的悲凉?而这些官员却毫不在意。时光荏苒,光阴难在,即便手中有了权、有了钱,却再无父母的陪伴,百姓的爱戴,又是何等的凄凉?

  你希望别人怎样对你,你就怎样对待别人。作为官员,一方的父母官,承担着教化百姓的重担,他们的一言一行也时时刻刻地被百姓跟风模仿。上行下效,就是这个道理。随着“八项规定”出台、檔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之时,仍有一些官员不顾檔纪国法,借丧敛财,至孝道于何地?至百姓于何地?希望各位从政人员深思,愿此种借丧事敛财之事,再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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