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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凌迟后还可以吃饭?刘瑾家产现在值多少钱

来源:作者:时间:2018-09-25 11:45:01点击: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历史长河中,有一种残酷的刑法叫“凌迟”。凌迟的本义是指山势渐渐累积增高。《淮南子泰族》中就有:“山以凌迟故能高”的说法。我想,凌迟作为一种酷刑,是指把犯人一刀一刀割下来的肉逐渐垒积成一座小山的意思,因此,说白了,也就是“千刀万剐”。

  根据专家考证,凌迟的发明者是残暴的北齐开国皇帝高洋。据说这家伙就曾经把人绑在一棵柱子上,然后一刀一刀地割肉,直至死亡。而大诗人陆游在《渭南文集凌迟》中都认为,由于五代动乱,常法不足以惩奸,于是特置“凌迟”一条。

  这说明,凌迟是从五代开始正式进入法律成为一种刑法的。从五代起,历代封建王朝都延续了这一酷刑,直到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西学东渐,就连西方列强都觉得凌迟过于残忍,清zf才决定修订《大清律》,废除凌迟酷刑。至此,这一在中国封建史上存在了1000多年的刑法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那么,凌迟到底是怎样执行的呢?

  明律明确规定,犯有谋反,谋杀祖父母、父母,杀1家3口人以上以及“采生折割”者均要被处于凌迟。所谓“采生折割”,用我们现在的说法就是贩卖活人的人与体器官。原来,早在明代,用活人的人与体器官来做药(现在是用于移植和实验)并以此牟利的犯罪活动就已经存在。我们以明代一起凌迟为例。明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北京西四牌楼。今天这里要处决一个犯人,在朋檔之争中受害的郑曼。民工们在监斩棚前竖起了一根一米八左右的柱子,上端带有横木。这是行刑柱。近午时,宣旨官宣读圣旨。最后一句是“依律应剐三千六百刀!”

  此句一出口,众衙役齐声高喊:“威——呵!”声如震雷。三声炮响之后,刽子手把郑曼牢牢捆在柱子上。

  第一刀从左胸开始。刽子手们经验丰富,用刀时避开血管,以免犯人流血过多而死。所以,刀口处只流了很细的一绺血。郑曼像一条死鱼一样悬在柱子上,咬紧牙关,嘴里嘶嘶有声。随着行刑的继续,他的全身像电击一样簌簌发抖。很快,左胸上的肌肉被挖净了,留下一个碗口大的肉坑,刽子手换到右胸。观众们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松弛一下紧张的神经。有人趁这个机会悄悄和周围的人交流一下看法。

  胸部下来是大腿,然后是上臂。郑曼一直就那么轻轻扭动着,嘴里嘶嘶不断,眼睛茫然地看着天空。也许不能说看,因为那里面没有任何表情,瞳仁已经散了。时间转眼已经过午,正面割光了,鲜红耀眼,骨肉外露,后面还完好无损。郑曼看起来成了一具奇怪的生物。刽子手们放下刀,到边上吃一口午饭,在荫凉处歇上一会。观众们在炎炎烈日下挤了半天,也已经十分疲劳,甚至有人中暑晕倒。但是几乎没有人散去。因为凌迟并不是轻易能看到的,机会实在难得,而且,高*潮部分还没到,那就是摘取内脏。……

  明朝正德年间,大太监刘瑾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剐过之后,天已黄昏,上半身已经没什么肉了的刘瑾居然还有心情进晚餐,而且整整喝了两大碗粥!人的求生欲望,真的让人感叹!第二天,依旧是10刀一歇,而且,在刘瑾嘴里塞了个大核桃,不准他再胡言乱语。谁知割了数十刀,刘瑾终于熬不住,气绝身亡。但是,按照刑律,就是犯人死了也不能放过,因此,刘瑾依然被割足了3357刀。割满刀数后,依次割去生殖*器,剖心挖肝,削去首级,把割下来的肉捣烂,把骨头捣碎才算完事。我想这样做的目的大概就是让死者永世不得超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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