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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明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59%

来源:作者:时间:2016-02-15 19:09:24点击:

  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领域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武汉成功跻身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昨日,我市召开市zf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目前,全国已有12个城市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按照工作方案,我市将从今年4月起开始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方案提出,到2017年,我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要稳定在90%以上,重点食品评估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中型建设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

  2017年底之前,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长江和汉江武汉段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4%。

  我市将加大资金投入,把创建相关工作纳入各区各部门绩效考核;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企业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等制度等;严格落实污染隐患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据悉,我市还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信息平台,对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严重违法违规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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