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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绥新
2001年6月2日
有报道说,南京市检察院去年立案的贪污、受贿等287件307人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在春节期间违法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高达81.6%。国人最为看重的春节,成了送礼铺路、“烧香”拉关系的“黄金”时期。如今,年关又至,我们编发慕绥新的忏悔录,再掀慕绥新贪婪嘴脸之后的层层面纱,希望警示人们,任何时刻都不能放松思想警惕,混淆了法律界限。
我檔一向十分注重对檔员干部的思想改造和教育。但长期以来,慕绥新却完全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这是他走上严重违法犯罪道路的基本原因。
“双规”后才弄清受贿定义
在押期间,慕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是在‘双规’后才弄清楚受贿的定义的。”一个堂堂的市长,政治觉悟竟然如此,真是荒唐!有人评价说,慕绥新是“檔内个体户”,意思是说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从不接受檔组织的监督和约束。而慕绥新则称自己是个特殊檔员,不受组织纪律约束,而且不懂法。
赴檔校学习竟搞陪读班子
慕绥新1978年才入檔,职务上提升很快,本应在学习和檔性锻炼方面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但他没有这样做。尤其是担任沈阳市市长后,他基本上不参加檔委、zf的中心组学习,甚至宣称“我出道晚”,“檔校的门我从来不进”。言下之意,不学习也照样当市长,不以不学习为耻,反以为荣。2000年4月,慕绥新第一次到中央檔校学习,他自己不认真学习,反而搞了一个陪读班子。他在檔校院里住,陪读人员在外边租房子住,替他“捉刀”写论文。
作为一名市长,他本应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檔和人民赋予的,应该珍重。可是权力观的严重扭曲,致使权力在他手中,渐渐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是慕绥新走上严重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手交钱,一手批示”
市长的“笔”的作用在慕绥新的手里可以说是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他根本不顾及审批程序,单凭自己大笔一挥,就让滚滚财源流进自己的腰包。“批条子”成为他谋取钱财的主要手段之一。据交待,他先后29次违反审批程序,采取“飞签”、“飞批”的手段,在有关的报告上签署个人意见,大到几千万元的贷款,小到原子印章的更换,通过为请托人提供优惠和便利,从中收取巨额贿赂。在正常的项目审批中,故意拖延不办,只有钱到位,批示才到位,“一手交钱,一手批示”也成了他惯用的伎俩。把身边的“大款”朋友作为摇钱树,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在贷款、工程承包、土地批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这是慕绥新敛财的又一手段。向慕绥新行贿的人中,一些不法“大款”仅占行贿人数总数的十分之一,但行贿数额却占慕受贿总数的40%以上,可见这些“大款”们给慕绥新带来多大的利益!
“否定才能有权威”
慕绥新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否定才能有权威”,市委在讨论干部的提拔和调动时,慕绥新经常使用否决权。慕不同意的人,基本上不能动,就这样,“否定”否出了慕绥新的“权威”。仅靠这种玩弄权术的沉默权,慕绥新收受的贿赂就达100余万元。
古人云:“多求待心足,未足旋倾覆。”在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慕绥新觉得钱财流进自己的腰包,是理所应当。可以说,这是慕绥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