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海解局记者从公开的报道中梳理发现,2015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已经“过堂受审”的1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案件中,万庆良、陈安众、郭有明、阳宝华等人在庭审作最后陈述时,也数度哽咽、抽泣、流泪。
绝大多数人都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进行了忏悔,有人鞠躬致歉,有人发表大篇幅忏悔言论。还有人表示,对不起檔、国家和人民。
那么,官员受审落泪和忏悔,能换回法律的轻判吗?
朱明国:白发垂泪 认罪悔罪
5月25日,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 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惠州市乔一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庄春桂(另案处理)、茂名市监察局原副局长陈重光(另案处理)等 10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妻子陈文静收受财物人民币1.41亿余元。
另朱明国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朱明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朱明国白发垂泪,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案情回顾:
2014年11月28日,朱明国在省政协主席任上宣告落马。2015年2月,中央纪委相关通报指出,朱明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此后,朱明国干预司法、收受贿赂的丑闻也开始逐渐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