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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喝早茶、吃饭要收取茶位费,
已经成了普遍现象,
多则5-10元一位,少则是2-3元一位,
一般都是默认收取的,
甚至没得拒绝!
近日,关于茶位费的话题冲上热搜。
那么,
商家收取茶位费究竟合不合法?
茶位费是一定要交吗?
带着问题,记者展开调查。
记者调查
普遍收茶位费 多则有15元/位
在端州区古塔中路的一间酒家,
记者采访发现,
大厅茶位费为4元/位,
包房茶位费为38元/道起。
记者随后调查了城区近10家餐饮店,
在大厅消费收取的茶位费为3元至5元。
也有酒楼根据茶叶的档次
列出不同的茶位费,让食客选择,
多则可达15元/位。
也有按一道茶计算的,
如端州区星湖大道某酒家的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包房茶位费为一道茶88元。
记者还了解到,
有餐饮店在店门口打出
免茶位费的广告,
而实际上服务员会在顾客就餐前
提前告知要收取“开台费”,
费用为5元至20元/桌不等,
有食客认为这是变相收取茶位费。
市民看法
茶位费10个人要100元,不合理
在采访中,
市民对商家收取茶位费
有着不同见解。
市民李女士表示,在广东地区,出外饮茶被收取茶位费“大家都习惯了”。但她强调,“酒家收取了茶位费,理应提供相应品质的茶叶。”像她当日就餐的酒家,虽然早上10点前埋单可免茶位费,但那个时段提供的是茶叶梗,泡出来的茶不好喝,“我们宁愿自己带茶叶来喝。”
市民谭先生认为,商家收取茶位费不合理。“我们10个人一起出去饮茶,每个人收取5至10元茶位费的话,茶位费就100元了,这笔费用不少。”
市民郭先生表示,他外出请客吃饭时,商家并没有提前告知要收取茶位费。“他们并未在餐厅公示要收取茶位费,服务员在点菜时也没有告知,只有在最后结账拿到小票的时候,才知道被收取了茶位费,太不合理了。”
案例分析
有人试过退回茶位费
针对茶位费收取问题,
记者从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2021年3月至2024年2月,
我市共收到消费者
茶位费相关投诉94宗。
以上5图 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松连 摄
记者梳理发现,
引起消费者投诉的原因,
主要是商家未尽到
提前告知消费者或在店内显眼位置
公示收取茶位费的义务。
如严女士去年在四会市东城街道四会广场某餐饮店就餐,结账时发现工作人员收取了5元/位“茶位费”,认为不合理,在与商家交涉无果后,向四会市相关部门投诉。
经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上述餐饮店确实存在收取茶位费的情况。经营者表示,该费用包括茶包、酱油、芥末等物料,是默认提供给消费者的。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将费用明确公示,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并将多收取的每人5元的茶位费退还给严女士。
律师看法
只喝开水不喝茶
商家应免茶位费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韩伟华律师表示,
餐饮商家收取茶位费,
应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提前告知或在消费场所显眼处提示,
明码标价,提供其相应服务内容;
对于没有明码标价的,
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茶位费。
对于餐饮店没有提前告知收取茶位费,食客在结账时才发现被收取,韩伟华认为,这种情况,商家并不属于“主动告知”。商家应该以合理的方式,让消费者在点餐时就知道要收取茶位费,减少后期纠纷。
还有一个争论焦点,
即商家已经提前告知要收取茶位费,
但消费者明确表示自己不喝茶,
不需要商家提供的茶具、茶叶,
只喝白开水,
那商家还能收取茶位费吗?
韩伟华表示,茶位费应该是茶水的物质提供和相应服务提供的一个结合,如果消费者不使用商家提供的茶具、茶叶或者自带茶水,商家应该减免茶位费。
以上2图 实习生 张昭鸿 摄
而对于商家明确表示
不收取茶位费,
仅收取“开台费”的做法,
韩伟华认为,只要商家尽到了
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消费者愿意消费的,
那么收取“开台费”也是合理合法的。
肇庆市消委会提醒
市民外出就餐,应在点餐前留意各项服务是否明码标价,并向服务员详细了解茶位费收费标准及包含的具体内容等。如发现商家未明码标价、强制收费、收费后未提供服务等情况,可拨打商家所在地的12315、12345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原标题:《交了几十年的茶位费,可以不给吗?记者调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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