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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燕接受调查原因 三门峡赵海燕判了几年

来源:作者:时间:2018-04-28 10:58:21点击: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李科长对记者说,住建局对嘉亿公司给予了罚款处罚。

  根据媒体报道,嘉亿城市广场2012年9月开工奠基,到2014年11月主体工程全线完工。

  三门峡住建局对长达一两年时间没有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嘉亿公司,有没有日常监管呢?李科长介绍说,监管科人手很少,有时碰到省里下来检查,也会通知嘉亿公司去办证。

  李科长向记者透露说,嘉亿城市广场是三门峡市里的重点工程,市里下发有几个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能减的减,能免的免。

  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zf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记者掌握到的一份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6月12日出具的《关于确认嘉亿城市广场项目是否是违法建筑的答复》文件显示,嘉亿城市广场项目2014年5月16日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那么,三门峡市城乡规划部门对嘉亿公司2014年5月16日之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是如何查处的呢?

  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赵瑞平向记者解释说,对嘉亿公司的问题,不是城乡规划局处理的,是城儡局处理的,城乡规划局今年才成立。

  三门峡市城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则对记者说,城乡规划局和城儡局以前是一家单位,叫三门峡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两家单位分开后,规划执法一块移交给了规划局。

  记者又找到赵瑞平,他对记者说,因为以前处理完了,所以,有关嘉亿公司的处理材料就没有移交过来,还在城儡局。而城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则对记者说,处理材料连同当时的办案人员都一块移交给了规划局。

  记者发现,嘉亿公司还存在有擅自变更容积率的问题。一段视频显示,2014年2月19日,三门峡市委副书.记砾绍伟答复上访拆迁户,嘉亿公司在没有经过规划局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图纸,现在房子盖成这么高,是错的。

  有专业人士帮记者算了一下,这楼房一加高,嘉亿公司就违规多建了近10万平方米。规划局罚款50万元后给办了规划许可证,就等于违建合法了,按照当地的建设成本,嘉亿公司就能多赚3个多亿。

  按照国家规定,嘉亿公司还要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370万元。三门峡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征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嘉亿城市广场项目截至目前还没有主动缴纳。

  按照国家规定,嘉亿公司还要缴纳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在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据他所知,嘉亿公司按照规定应该缴纳的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有3000多万元,而实际上才缴纳了300多万元,目前,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已经走法律途径开始追缴。

  书.记与开发商是老乡

  zf借给私企数亿元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嘉亿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6日,法定代表人是裴山林,股东是嘉亿集团。住所地在郑州郑东新区的嘉亿集团,成立于2004年4月,法定代表人是砾秋喜,郭秋喜和裴山林都是嘉亿集团的股东,其中郭秋喜是控股股东。

  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赵海燕和郭秋喜、裴山林都是新乡老乡。赵海燕2011年7月当上三门峡市长后,2012年就把嘉亿集团引来开发房地产。三门峡国土局局长朱豫锋告诉记者,国土局赶时间把嘉亿城市广场那块地挂牌,是市zf要求的。他向记者证实,嘉亿公司是赵海燕招商引资过来的,合同都是赵海燕签的。

  该知情人向记者介绍说,2012年9月,嘉亿公司拿到土地后没钱交1.4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区zf就借给了嘉亿公司1.5亿元。嘉亿公司用土地证,经市zf协调在银行拿到贷款3个亿后,不经规划、住建部门审批,就开始违法建设。由于嘉亿公司把该宗地内800多家拆迁户原地回迁的安置房全部改成了公寓房,造成拆迁户不愿回迁,开始大规模上访,甚至堵路、堵桥、堵市zf大门,迫使zf出面解决。为安置应由嘉亿公司提供安置房的拆迁户,湖滨区zf于2014年2月又借款1.8亿元给嘉亿公司,代嘉亿公司向安置拆迁户发放。2015年,湖滨区zf再次借给嘉亿公司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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