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油品储备体系。以原油为主要品种,积极开展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液化气等储备,科学合理确定储备品种,探索和创新油品储备模式,建立国储、义储、商储、企储相结合的储存体系和运作模式,允许国储租赁符合条件的民企油罐、商储租赁国有企业商业油罐。建立油品储存可动用应急机制。
加强油品储备国际合作。盘活民间闲置的油品储备库资源,为国际组织、跨国石油公司等储存油品。支持与国际产油国共建油品储存基地,加快形成舟山国际油品保税交割体系。
6.建设国际石化基地。建设国际一流的石化基地。按照国家战略布局,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准入和监管措施,在鱼山岛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化产业基地。支持基地以原油精炼为基础产品,以乙烯、芳烃等高端产品为特色,完善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快形成国际一流的石化产业集群。
扩大油品加工领域投资开放。鼓励国内外投资商以资源、资金、技术、市场参与建设经营石化基地。允许世界一流石油化工企业以及“一带一路”沿线石油富集国企业参与投资建设。
落实产业配套政策。赋予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油品加工企业原油进口资质和配额,给予原油进口使用权。
7.建设国际油品交易中心。依托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成品油、保税燃料油现货交易,条件成熟时开展与期货相关的业务。
放宽原油、成品油资质和配额限制(允许量),支持赋予符合条件的2—3家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积极开展油品离岸和在岸贸易。
集聚境内外原油贸易商做强原油现货交易,加快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油现货交易市场。加快设立舟山国际原油保税交割中心。鼓励在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原油现货交易。
大力发展成品油内外贸分销网络和交易市场。支持在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成品油现货交易,在扩大现货交易的基础上,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成品油交割、仓储、保税。简化成品油批发资质条件,支持开展成品油内贸分销业务,逐步搭建成品油内贸分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