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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社保补缴 外地人在汉购房过户时遗憾卡壳

来源:作者:时间:2018-01-31 17:05:38点击:

武昌区房管局: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武昌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核查,谢先生也没有缴过个人所得税,所以不符合政策。“出台这项政策也是为了避免有人为了买房而补缴社保。实际工作中遇到过不少购房者,中途辞职换了工作或因为其他原因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后来为了买房便又将社保补齐。谢先生并非有意断缴,但政策的执行非常严肃,对于补缴的社会保险不能予以认定。”

虽社保补缴但连续两年无间断缴个税

外地大学生可在汉顺利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