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过程中这些行为将严查▼
在该实施方案中,试点区域的选择、试点任务、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环节均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工作安排上更是细分为准备阶段(2017年9月-2017年11月)、项目报批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6月)、实施阶段(2018年7月-2019年9月)、中期检查(2019年10月-11月)、试点推广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1月)、试点工作总结(2020年12月)等六个阶段。
此外,方案还强调,在试点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执法监管,在项目规划、用地、建设、质量、产权登记等方面加强执法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租赁住房、将租赁住房销售、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质量不达标等情况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切实防止以租代售、“小产权房”出现,保障试点项目依法依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