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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规制定不能太“任性”

来源:作者:时间:2017-09-05 22:47:47点击:

   济南一中专学校要求学生统一发型:男生短发1—3厘米之间;女生齐耳短发,刘海不遮眉。做不到就会被劝退学。学校还规定洗头发不能过于频繁,两次洗头相隔不能少于三天。为减少学生的抵触情绪,老师们被要求带头执行。对于质疑,学校回应严格要求学生剪短发是出于对学生安全的考虑。由于学校专业多属工科,数控机床等专业实训较多,剪短发可降低学生的人身安全隐患。(9月5日《北京晨报》)

  常言道,无规矩,难以成方圆,企业、事业单位或是学校等等,这些地方都会有一定的规矩,来让大家予以遵守。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无非是为了方便管理,也就无可厚非了。但是,有一些“奇葩”规定着实让人难以理解,像济南一中专学校制定的洗头发不能过于频繁的规定,在我看来,实在是有点荒唐。

  除了规定洗头发次数,还对发型做了规定,要求数控机床学生统一剪短发,说是为了安全着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规定洗头频率,难道也是为了安全着想?余以为,制定这项规定的人员纯属于是太“任性”,一点也没有从学生角度出发,没有为学生着想。

  众所周知,讲究个人卫生是每名学生应做的,也是学校提倡的。但是,规定洗头次数的学校,明显是与讲究卫生相违背的。每隔三天洗一次头,尤其是在夏天,明显是做不到的;即便是做到了,我想每个学生的头发所散发出来的“味道”也会让人难以忍受的。由此可见,这项规定明显是不切实际的。

  我们暂且不论学校为何要这样规定,但是,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所制定的规定难道不应该以维护学生的利益为主吗?很显然,规定洗头发的频率并不是为学生着想,而且还让学生难以接受。由此,我认为,洗头发次数这样的规定应该远离学校,远离学生。

  学校定规矩,无非是为了让人遵守,这就需要这项规定符合实际,不能“跑偏”,让人难以接受。因此,在制定规章制度之前要多听听学生的意见,不能太“任性”妄为,否则只能引起大家的反感,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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