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听的工人们都用沉默来表达自己的赞同。彼时下岗潮来的猛烈,高级技术工人老曹家庭失败,且濒临失业,这让每一个工人都开始担忧起自己的命运来。
很快,这种不幸就提前降临在文楠身上。
彼时汪曼丽已经开始彻夜不归家。
老曹说和汪曼丽是和平分手,协议离婚,那年代没有结婚证的人很多。离婚也不需要磨磨唧唧分一通财产。因此汪曼丽心满意足的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不再管家里的两儿一女。她虽然傻,但相当懂玩的花样,在她车间的宿舍置办了一套时髦的卡拉OK机,并因此赚了不少钱。
那年代几乎没人正经上班,甚至没到下班时间就去汪曼丽家唱卡拉OK。
有次文楠过于思念她的母亲,就跟着下班的工人们偷偷溜到汪曼丽的宿舍。
汪曼丽抱着文楠一边收钱一边流泪,这场景将某个不明真相的厂报记者感动的灵感大发,当时就拿着拍立得给娘俩照了一张照片,并发在我们矿的报纸上,题名为生活。
看到报纸的老曹被气的半死,痛下狠手把文楠揍了一通。这无能的老男人借此剥夺了文楠享受母爱的权利。
文楠恨死了那个蠢货记者。
高中的时候她说:我妈其实人很好,就是太喜欢玩,收不住心。我对于她的豁达很是惊讶。在她小的时候,破鞋的女儿这个身份,使她受尽了同龄男生女生的嘲笑。虽然长大一点后,识相的孩子开始保持沉默,但背后的指指点点依然让她相当苦恼。
唯独一提起那个蠢货记者来,文楠还是会恨恨的咬牙。这时候她的脸会因为激动红起来,像在白色的云彩里加了一抹红色的晚霞,很是好看。
其实欣兰并不喜欢读小说。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尝试着将自己新写的小说给她看。那时候她已经成为了我的女朋友。她会皱着眉说,你随便发在网上就好。
后来我旁敲侧击,才知道第一次见面前她恶补了一通王小波的作品。
这让我有些小骄傲。仅凭自己的小说就让一个陌生的女生为第一次见面用心良苦,这很能满足我的虚荣心。
然而后来我发现,其实欣兰和每一个陌生人都是如此。她会很认真的去考量穿什么衣服得体,怎么吃饭优雅,吃饭的时候说什么不显得庸俗。
然而她的举动只会让每一个熟识她的人意识到她的肤浅。毕竟她很浮躁,无法耐下心来去好好念书,成绩一片红灯。对于优雅的理解和实践只停留在上海菜馆和临阵磨抢的小说。成为校刊的编辑也只只是为了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庸俗。
显然这样的她让热恋中的我有些沮丧。
那时候隔三差五的,我们会偷偷跑出去开房睡觉。显然这是升华或者维系我们感情的重要方式。对于这件事,欣兰难得坦诚。在这方面,她并不是一个没有经历的女生。
她说拿这种事情来骗人没有意义。
我自己倒并不在乎这种是不是第一次有没有意义。她的坦诚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因为开房睡觉那阵,我已经对她的虚荣好胜有了一个大致的把握。
分手时,欣兰对我说,在这方面的坦诚可以让她觉得自己不那么虚伪,让她觉得自己的爱情不那么堕落。
那时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场迫在眉睫的战斗。我无暇顾及欣兰的虚荣对于以后的生活会造成什么样的阻力。去哪里工作,去哪里赚钱,这才是我当时面临的问题。
出去开房的深夜,我都会温柔的抱着欣兰,她也不说话。我们就在或昂贵或廉价的酒店里用同一个姿势保持温存。
有一次我突发奇想,突然扯开床边的窗帘。欣兰吓得叫了一声,伸手想扯被子,黑暗里却只能在我身上乱拍。
我搂着欣兰,外面淡淡的月光撒在我们两具赤裸而年轻的身体上来。
已经是深夜,四下无人。
我说,兰,我爱你。
她说,我也一样。
那一瞬间,我接受了她尴尬的虚荣外表下灵魂的空虚,她接受了我即将离她而去的事实。但很好,现在她相信我离去的理由只是坤作,而并非自己过分的虚荣。
文楠和我是初中同学,她是我的同桌。
所有人都惊讶,一个没有爸妈看管的女孩子居然可以出落的干干净净。
她的校服总是一尘不染。她还有双帆布鞋,带着碎花的图案。碎花的颜色很鲜艳。很多女生都有那么一双鞋,但几乎无人能够在煤尘满天飞的情况下保持碎花的鲜艳。
汪曼丽走后,老曹家门口的那一坛蔷薇就没人打理。直到后来某一天,下夜班的工人偶然发现,花坛背面的墙上开着淡红色的蔷薇,还粘着清晨滴滴答答的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