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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鲜嫩教授睡身边 教授大人不要了宁玦

来源:作者:时间:2018-09-21 10:21:01点击:

 萌妻鲜嫩教授睡身边 教授大人不要了宁玦

萌妻鲜嫩教授睡身边 教授大人不要了宁玦

  “嗯……嗯……妈您放心吧,我会跟丁教授礼貌地说的……嗯,东西昨晚就收拾好了……知道知道,我路上会注意安全的……好的好的,妈,先不说了,完事我再打给你。”

  宁玦挂掉了电话,盯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自言自语:“还有两个星期就是妈妈的生日了,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辞职回家。”

  镜子里的宁玦,全然没有他这个年龄的人应有的活力。憔悴苍白的脸上倔强地印着两个黑眼圈,暗红的血丝像一条条树根,牢牢地扎在他的眼白里。

  宁玦算了算日子,他已经有三年的时间没有回家看看生病的母亲了。这三年里,宁玦的吃喝拉撒睡全在丁教授的实验室,一步都没有离开过。其实他早就想辞掉这份枯燥的工作,回家孝敬母亲,但每次他把辞职信写好了,却又都揉成纸团扔进废纸篓。不知为什么,丁教授的实验室总是像一只大手,死死地抓着他。

  宁玦放下擦脸的毛巾,从睡衣兜里掏出昨晚悄悄打印好的辞职信,铺在丁教授的办公桌中央,以便让丁教授能尽早看见,免得自己又像以前那样改变了主意。看着丁教授的办公桌像一座被占领的城池,而那封辞职信就像在城头飘扬的胜利的旗帜,宁玦满意地笑了笑。他看了看手表,离丁教授来实验室还有两个小时。该工作了。

  虽然他对这工作早就厌倦透顶,还无数次地幻想过把这间实验室砸烂,但想到马上就要离开了,宁玦还是觉得应该留一个好的结尾。作为丁教授的助手,每天的白天和晚上,宁玦主要的工作就是照顾并协助研究丁教授的祖宗们。丁教授的实验室里养着一些“足虫”,丁教授把它们看得如同宝贝一般,宁玦觉得“足虫”和“祖宗”的读音差不多,就在心里把它们叫做丁教授的祖宗。

  “足虫”是一种外星生物,有个淡绿色椭圆形的躯体,从这椭圆形的一端又长出五条小短腿,整个儿身体的形状看上去有点像人类的脚,所以人们给它们取名叫“足虫”。足虫的五条小短腿轮流屈伸,拖拽着身体慢慢地向前移动,它爬过去的地方会留下一道黏液的痕迹,淡绿色浆糊状的,样子气味都令人作呕。宁玦经常想,宇宙中怎么会有这么丑陋的生物?一定是造物主觉得太闷了,想恶心恶心自己,所以才开了这么一个莫大的玩笑。

  其实这东西本来不该呆在地球的,按原计划,三年前访问那个什么星球的那艘叫什么号的无人飞船本来不打算带回生物标本,因为人们根本不知道那颗行星上有生命存在。鬼知道那个返回舱里怎么会带来那么多丁教授祖宗的活细胞!这些活细胞一被发现,全人类都振奋了——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这是人类首次发现外星生命。

  宁玦当时在大学里学习生物科学马上要毕业,也是冲着对外星生物的好奇心才兴致勃勃地申请到这里来实习。他是个有志气的小伙子,他也希望能功成名就,能像丁教授那样成为生物学界数一数二的人物,他觉得这是个绝好的机会。可是当他第一眼看见用那些活细胞克隆出来的足虫时,一股酸水从他的喉咙里漾了上来,他是强忍着才没有呕吐。那是宁玦第一次渴望冲出这座实验室,可他想了想自己灿烂的未来,又想了想上初中时背过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才咬牙决定留了下来。三年了,老百姓对这外星生物的新鲜感慢慢地消退了,科学界对这玩意儿的研究也并没有什么能引起人们兴趣的进展,现在连那些无聊的媒体都快把“足虫”两个字忘了。到现在,只有丁教授对祖宗们的热情不减。而宁玦,在漫长的工作中渐渐地发现,其实他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并不是捆成名就,而是做个平凡的人,过简简单单的生活。

  于是,三年来他无数次幻想着,辞掉工作,回家乡的小县城,照顾好母亲,再找份普通的工作娶个普通的妻子,聊度余生。可是,他的辞职信写了又扔,写了又扔,每次都是马上就要把信交给丁教授了,又临时改变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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